安徽省能源局关于怀宁县增量配电项目配电网规划的复函
安庆市发展改革委:
《关于上报怀宁县增量配电网专项规划的报告》(安发改能源〔2024]81号)及有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:
原则同意《怀宁县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配电网规划》。下一步,请你委依据国家《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》(发改经体〔2016]2120号)和《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》(发改经体〔2016]2480号)等要求,组织怀宁县发展改革委抓好规划实施工作,督促业主单位加快编制接入系统设计、推进电网项目建设,力争及早建成投运,切实保障当地生产生活用电需求。同时,要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实施,不得依托常规机组组建局域网、微电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