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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科医疗荣登“2025杰出雇主榜单”,展现人力资源管理卓越成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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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庆英科医疗有限公司16.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

安庆英科医疗有限公司:
怀宁县发展和改革委《关于安庆英科医疗有限公司16.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》(怀发改能[2023]68号)及相关资料收悉。项目申请报告已经专家评审,结合专家评审意见,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:
一、为推进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,倡导利用绿色清洁电力能源,原则同意核准安庆英科医疗有限公司16.8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(项目编码:2401-340800-04-01-322525)。项目单位为安庆英科医疗有限公司。
二、项目位于安庆市怀宁县英科医疗厂区内。
三、产业政策属性:该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(2019年)鼓励类第五条新能源中第2条“氢能、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”范围。
四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:项目共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5.6MW的风电机组,风机轮毂高度暂定为140米。每台风机配套建设1条10kV集电线路,共计3条10kV集电线路,分别接入安庆英科医疗110kV变电站。
五、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,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。
六、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,工程设计、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,采取有效措施,降低能耗,提高效率。
七、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,在工程设计中落实好安全设计方案等。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安全、环保设施随项目主体工程“三同时”的要求进行作业。
八、建设项目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设备采购均应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招投标法规进行
九、注意事项:
(一)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,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,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
(二)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等相关必要性工作及许可手续,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推进。同时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,强化安全管控。
(三)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,自发散之日起计算。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,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。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
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,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,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。
(四)按照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673号)要求,企业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、建设进度、竣工的基本信息。
此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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